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6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本年度评选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直博生前两年按硕士身份参评,进入博士阶段后以博士身份参评。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随后发放的各奖项名额分配(附件三)“强调说明”一栏执行评选。
二、培养单位初评程序
(一)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于9月21日起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奖助学金”模块提交申请。
(二)导师审核:提交申请后,研究生需联系导师登录“研-奖助学金”模块完成审核。
(三)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组织评审,初评结果须在培养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特别说明
(一)参评成果须为在读学位期间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已参评过校级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二)栋梁奖学金特等奖申请人须对照评选标准(附件二),在“研-奖助学金”模块的申请理由中陈述符合评选条件的内容并标注对应序号(如:思想品德-A-1、学业科研-B-1等),同一事迹不得在两条中重复使用。已获该奖项的学生在同一学段不可重复申报。
(三)宝钢奖学金、栋梁奖学金优秀奖、郑钢菁英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其他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栋梁奖学金优秀奖(6类单项)、郑钢菁英奖学金将于11月启动评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签字盖章的评审汇总名单(附件四)扫描件,按奖项排序。培养单位在“研-奖助学金”系统中提交学校审核后,点击【评选后报送信息导出】生成Excel表格,选择“附件四”要求的相应字段汇总表格;
2.签字盖章的奖学金评审报告扫描件,含评审过程、评审时间、培养单位公示起止时间、投票情况、特殊情况说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等内容。
(二)纸质版材料
个别奖项需另行报送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三“纸质申报材料”栏目。报送捐赠项目的纸质材料时,请仔细核对捐赠方信息表述是否准确,建议在发布通知时提醒研究生填报申请理由时不要提及捐赠项目的相关信息。
(三)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以培养单位为单位发送至wangdanyu112@nju.edu.cn ,邮件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2026年汇总名单和评审报告”;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118办公室。
五、时间节点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奖学金的评选组织工作,严格按照下列时间节点按时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
10月10日(周六)前,在系统上提交栋梁特等奖学金初评通过名单至学校。
10月14日(周三)前,在系统上提交燕宝奖学金(综合奖和专项奖)、晨曦扬帆奖学金初评通过名单至学校。
10月16日(周五)前,在系统上提交国家奖学金初评通过名单至学校,并发送签字盖章的国奖汇总名单。
10月22日(周一)前,在系统上提交剩余全部社会捐赠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初评通过名单至学校,并发送签字盖章的汇总名单(已报送过的奖项不再重复汇总)、第一批次奖学金评审报告。
请提醒学生在10月21日24点前提交奖学金申请,逾期通道关闭。
附件二:南京大学研究生栋梁特等奖学金评选标准(邮件发至培养单位)
附件三:各奖项名额分配(邮件发至培养单位)
附件五:奖助学金系统导师、辅导员、院系负责人操作流程.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