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5年度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申请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二)参评年度受到违纪处分;
(三)参评年度必修课成绩有不合格;
(四)其他应当取消评审资格的情形。
三、奖励名额及等级、金额
学生类别 | 等级 | 名额 | 奖励标准/生 |
本科生 | 一等奖 | 不超过16人 | 3000元 |
二等奖 | 不超过29人 | 2000元 | |
硕士生 | 一等奖 | 不超过4人 | 4000元 |
二等奖 | 不超过10人 | 3000元 | |
博士生 | 一等奖 | 不超过2人 | 6000元 |
二等奖 | 不超过5人 | 4000元 |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截止日期:4月8日(周三)。
1、本科生: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ehall.nju.edu.cn/)-【奖学金】模块-选择“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提交申请,奖学金申请等级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申请,评定等级由学院审核、学校评审后确定。申请理由应包括申请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请填写2024-2025学年学分绩和成绩排名,一年级本科生请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分绩和成绩排名,成绩排名和总人数经向学院核实后再填写,以免填写有误;曾获奖励情况填写本人在大学期间所获得的奖励情况,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2、研究生: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奖助学金】-我要申请其他奖助学金-选择“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提交申请。经导师在系统上审核后,再由学院在系统上审核提交学校。导师、辅导员、学院负责人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3、请学生认真、如实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学校差额评审时将以系统填报内容作为主要参考。
(二)学院审核。截止日期:4月10日(周五)。
1、本科生:学院认真审核学生填写提交的申请内容,包括学分绩、成绩排名、必修课及格情况、获奖情况等,以及附件是否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和成绩单扫描件。
2、研究生:学院认真审核【佐证材料】模块上传的学生在读学位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或本学年所修课程情况(必传)、在读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首页、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党委学工部组织差额评审工作,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四)已获得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24日




